杂史类是什么意思词义解释来源:辞书
1:杂史类为中国图书分类四分法中史部的一个类别。凡只记一事始末、一时见闻、或只是一家私记、带有掌故性质的史书均属之。例如〔国语〕、〔战国策〕等。 杂史类首见于〔隋书经籍志〕着录范围包括「博达之士愍其废绝各记闻见以备遗亡」;以及「学者钞撮旧史自为一书」;以及「委巷之说迂怪妄诞真虚莫测然其大抵皆帝王之事」的史书。后代书目中的杂史类定义各不相同如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将私人以纪传体撰写的史书入别史类其他非纪传体的史书入杂史类。明代焦竑编〔国史经籍志〕则无论公私将一切非纪传体的史书均入杂史类。至清乾隆间编〔四库全书总目〕则将杂史类定义为:「事系庙堂语关军国。或但具一事之始末、非一代之全编;或但述一时之见闻只一家之私记要期遗文旧事足以存掌故、资考证、备读史者之参稽」者入于此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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