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类是什么意思词义解释来源:辞书
1:乐类为历代书目「经部」中的一个类别以收录属于庙堂雅乐类的音乐书籍为主但亦杂厕后世俗乐曲。 古以易、书、诗、礼、乐、春秋合称六经但是事实上有「经」的只有易、书、诗、礼、春秋并不包括乐。有些学者认为乐本无经只有音乐日久渐渐不传;但也有学者主张乐本有经只是亡佚了。姑不论乐经原本如何就今所知汉代时已无〔乐经〕传世但自〔七略〕以来、六艺略中仍立乐类唯因无古乐经是以〔汉书艺文志〕所载六家皆为汉代音乐书籍而且皆以雅乐为主。 〔隋书经籍志〕以降仍是沿袭汉代作法在经部中立乐类收录音乐方面的书籍。唯自〔七略〕以来并未对此类的收录范围下一明确定义再加上乐本就没有古代经典传世所以收入乐类内的书籍就不再以雅乐为限民间或文人间的俗乐、在体裁上无论是理论或是乐谱的书籍均一律纳入乐类中。 这个现象到了宋代有所转变先是郑樵撰〔通志.艺文略〕并不把乐隶属于经而是另外立乐类与经类是平行地位的。到了南宋末陈振孙撰〔直斋书录解题〕虽然采用四分法分类可是却在经部中不立乐类而是在子部立音乐类收录音乐方面的书籍。陈振孙自称他这种分类方法是承自现在已失传的〔郑子敬氏书目〕(郑子敬名寅为郑樵族孙)并且在子部音乐类小序中说明他如此分类的理由是:「刘歆、班固……所谓乐六家者影响不复存矣。窦公之大司乐章既已见于〔周礼〕河间献王之乐记亦已录于〔小戴〕则古乐已不复有书。而前志相承乃取乐府教坊琵琶羯鼓之类以充乐类与圣经并列不亦悖乎?」可知在陈氏的分类理念中乐既已无先秦传下来的经后世乐书就当降到子部视为杂艺即可。 明代末年祁承烨编〔澹生堂藏书目录〕以及清初黄虞稷编〔千顷堂书目〕都把后世礼书和音乐类诸籍合并成礼乐类。前者置于史部内后者仍置经部。不过他们强调音乐类书籍皆后代产物的理念则是相同的。 到了清代乾隆年间官修〔四库全书〕时对乐类的处理又有了更进一层的理念。〔四库全书总目〕主要强调的分类标准不在于所见音乐书籍是先秦以前成汉代以后而在于每书内容的雅与俗。乐类小序说:「……顾自汉氏以来兼陈雅俗艳歌侧调并隶云韶。于是诸史所登虽细至筝琶亦附于经末……悖理伤教于斯为甚。今区别诸书惟以辨律吕、明雅乐者仍列于经;其讴歌末技弦管繁声均退列杂艺、词曲两类中。」自此以后音乐类的书籍就有了较为明确的规定凡雅乐就入经部乐类其他俗乐就被排除在经部之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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