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音乐是什么意思词义解释来源:辞书
1:音乐以往一直是宗教的女仆。在远古时代人们就已经以敲击棍棒、鼓和呐喊等方式来为他们的仪典与舞蹈进行伴奏。音乐从开始就与宗教仪式与宗教奥秘连结在一起音乐的形式常受到宗教传统的影响而音乐的运用也常受到宗教权威的约制。 宗教音乐的发展尤其在西方直可视为整个音乐史的发展。从公元前旧约时代的希伯来人就一直习于以音乐来赞美他们的神--耶和华(Jehovah)。而自从基督教进入西方世界并且成为主要支配力量后音乐也成为基督教宗教仪式中的重要部分。在前几个世纪时聚会中多是由神父带领会众在讲坛前唱歌、跳舞但后来信徒们逐渐将音乐工作交给一班神职人员负责而天主教会中某些形式的圣歌也在此时出现。在三世纪前希腊文一直是教堂礼拜仪式中所用的主要语言此时有两种形式的圣诗唱法(psalmody)发展出来:一是应答式(responsorial)一是叠句式(antiphonal);前者是会众在圣诗中有简短的回应而后者则是两个合唱队交互唱和。当教宗葛利果一世(Gregory the Great)在位时(590~604)对于教会仪式有许多重要的改革同时也把崇拜时所用的各种音乐形式加以修订这些修订工作一直到他去世后才完成后人也将这些修订成果称成「葛利果圣歌集」(Gregorian Chant)这些圣歌一直持续到十世纪及以后都没有太大的改变。 到了第九世纪与第十世纪对位法的原始形式开始出现平行复音(Organum)或自由复音(Free Organum)的技法出现在一些作品中大约在十二世纪的末期复音音乐已经在巴黎昌盛起来教堂中的音乐家在他们的对位法中加入了更多的部分也有更明确的旋律与主题间的从属关系。十四世纪时有所谓「新艺术」(ars nova)产生音乐变得更人性化与世俗化在当时的教会音乐中甚至使用了世俗中的爱情歌曲。从一四零零年至一五五零年止荷兰乐派(The School of Netherlands)支配了欧洲宗教音乐的发展不过当时的宗教音乐仍偏重声乐。意大利的帕勒斯替那(G. Palestrina 1525~1594)是荷兰乐派的顶峰他也总结了「葛利果时代」。而荷兰乐派的另一位作曲家拉素司(O. Lassus 1532~1594)的作品则更世俗化他对后世作曲家的影响较帕勒斯替那更大。至于之后的十六与十七世纪则是西班牙宗教音乐的黄金时代其间最伟大的音乐家可说是维多利亚(Tomas Luis de Victoria 1535~1611)。事实上十六世纪是宗教音乐发展史上重要的转捩点因为大规模的宗教改革运动也在此时发生无论是德国新教或英国国教对后世的宗教音乐都起了重要的影响。从十六世纪后器乐的宗教音乐终于获得独立的发展且世俗的音乐形式影响力也日增。宗教音乐变得更具个人性在风格上也更具有感情。一些大胆的和声、不谐和音与更具表情的旋律也用来表现宗教信仰中的新观念。巴哈(J.S. Bach)的「受难曲」(Passion)与韩德尔(G.F. Handel)的「神剧」(Oratorio)分别可视为德国新教与英国国教宗教音乐的代表之作。 到了十八世纪后宗教音乐的意义又有了重大的改变音乐会中演出的「神剧」取代了原来的教堂中的「清唱剧」(cantata)与「受难曲」歌剧的风格进入了宗教音乐的各个形式中。无论是庄严弥撒(Missa solemnis)、安魂曲(Requiem)、圣母悼歌(Stabat Mater)、颂歌(Te Deum)与圣母颂歌(Magnificat)等都具有更深沈的宗教意义虽然它们并不强调宗教仪式但是却更生动地诉说了个人的信仰与热望。是以几乎所有的重要作曲家都有重要的宗教音乐作品传世包括莫札特、贝多芬、舒伯特、孟德尔颂、白辽士、布拉姆斯、德弗乍克、布鲁克纳、佛瑞、法朗克、艾尔加等人。总言之十八世纪后的宗教音乐不只是宗教仪式中所用的音乐已经走出教堂成为音乐会中的重要曲目。
宗教音乐是什么意思词义解释来源:辞典修订版
1:与宗教信仰或仪式有关的音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