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尔曼是什么意思词义解释来源:辞书
1:托尔曼(1886~1959)出生在美国麻州的牛顿(Newton Massachusetts)。于一九一一年在当地的麻省理工学院(MIT)获得电机化学学士学位并分别于一九一二年、一九一五年取得哈佛大学的心理学硕士、哲学博士学位。旋于一九一五至一九一八年间执教于西北大学(Northwestern University)时值一次大战方炽之际他却坚持反战思想而被以「教学不力」为名解聘。离开西北大学之后即至加州大学(University of California)任教直到退休。但在加大任职期间复因拒签忠诚誓词而遭解聘他便带头抗拒那种被视为侵犯学术自由的誓词最后教授群赢得胜利托尔曼也因而得以复职。 托尔曼终其一生爱唱反调除了反战外在行为主义成为心理学极度流行的学派时也与之对抗。 托尔曼的学习理论可视为完形理论与行为主义的综合体。因他在哈佛大学当研究生时曾赴德国与柯夫卡(K. Koffka)有段短时间的共同工作机会故完形理论对其学说的影响颇深。他认为心理学须成为一门完全客观的学问反对将行为分成细小单位研究的方式。他相信研究整体行为(Molar Behavior)即指大的、完整的、有意义的行为才有可能客观。是以何根汉(B.R. Hergenhahn)认为与其说托尔曼是一位讲究方法论的行为学家不如说他是形而上学的认知论者即是说他研究行为的目的是为了发现认知的过程。 有关整体行为之主要特色乃指行为是有目的的这或许是他将主要着作命名为〔动物与人的目的行为〕(Purposive Behavior in Animals and Men 1932)的原因。托尔曼从不主张为了研究目的而把行为分为较小的单位所以整体行为构成一个完形此完形大于个别片断的支节的集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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