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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因基本信息介绍
| 简体: | 造因 |
| 繁体: | 造因 |
| 拼音: | zao yin |
| 读音: | zào yīn |
| 英语: | Causation, Causality |
| 近义词: | |
| 反义词: | |
| 单字解释: | 造 因 |
| 造句: | 造因造句 |
| 组词,组成语: | 造 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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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因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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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因是什么意思词义解释来源:辞书
1:造因的本义是一物或一事引起另一物或一事的出现或发生或是变化即通常所谓之「原因」;由于「因」常常是「果」的前一个因素从有因必有果或有果必有因的观念说此字的英文字又或译为因果或因果关系。造因原有两个解释:一为「生」一为「变」哲学中一派主张「无不能生有」故而生之说已不受重视;而专就「变化」的「因」来探讨。 由因而生果的关系是人类对各现象发生的连续性及齐一性做的解释既然结果随原因之后出现因此因果之间存在着时间的连续性即因必然在前。如是由果而推因承认因的普遍性。此外就因而推果也先假设因的齐一性即由一个因后出现的果若同样的因再次出现同样的果也将再次出现。休姆(D. Hume 1711~1776)和弥尔(J.S. Mill 1806~1873)都持因的统一性观点。但在此前哲学家皆持因的普遍性观点认为因的普遍性是不证自明的。 亚里斯多德(Aristotle 384~322 B.C.)曾用「四因说」解释事物的生成和变化和基督教教义相同肯定神为世界的造因。这种观点视造因为一种力量犹如阳光为万物生长的力量一般。从这方面说因果之间便有必然的联结关系如是在因果关系和因果的必然性间又出现了不同的观点。 自然科学发达后因果关系视为建立科学理论的重要支柱牛顿物理学中的力概念充分反映了亚里斯多德动力因的看法因果关系也成为经验归纳的基石欠缺因果关系将不易归纳但如此说也将受到怀疑。近年怀疑因果关系说者颇多关键在于对「因」的陈述有「周延」或不周延之别从而显示出因是否有普遍性或陈述达到「充分说明」的程度。以「条件陈述」为因的说明必然使果有歧异之处因为有条件的因不能成为普遍的因而其「特点」的因必然会造成各有特点的果所以普遍性的陈述在陈述方面即须慎重。至于因的统一性也有许多值得争议之处印证事实一因可能造成多果若干不同的因也可能造成同样的果差别还在于实际事例的独特因素上。故在因果陈述上必须顾及陈述的客观性、普遍性和周延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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