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森斯是什么意思词义解释来源:辞书
1:帕森斯(1854~1908)十八岁自康乃尔大学毕业获得工程学位受雇于铁路公司但不久即因经济衰退而沦为劳工后于麻州获一教职教授艺术、数学、历史、法文等科目。其后跟随一法官学习法律于一八八一年通过麻州律师考试并于波士顿大学教授法律课程一八九零年后期也曾任教于堪萨斯大学等校但与波士顿之关系未曾中断也因此有许多机会参与波士顿市务。 二十世纪初期美国社会处于动荡之际帕森斯以其多年从事公众服务的经验于一九零一年被聘为民间之「民众服务处」(Civic Service House)主管负责提供食物与居住的服务获得相当成功的经验帕森斯乃于一九零八年将此机构改名为「市民服务处职业局」(Vocational Bureau of the Civic Service House)并藉此机构落实其对职业辅导的理念。 帕森斯根据多年实务经验认为明智的抉择涉及三大因素:(1)清楚了解你自己你的性向、能力、兴趣、抱负、资源、限制以及其成因; (2)了解各种工作的要求与成功条件、优缺点、酬赏、机会与发展前途; (3)真正合理地推论上述两组事实之间的关联。 帕森斯所提出的观点成为日后职业辅导的重要指针。其中第一项原则即对自我的分析虽然当时并无任何可供使用的心理测验但他以多年辅导求职者的经验列出与个人各项特质有关的一一六项问题其内容除个人背景资料外包括其作息习惯、教育或训练、工作经验乃至对个人外表、衣着、与人交往的习性等之描述。此外亦采用类似语意差别法的设计列出数十项人格特质(如诚实-不诚实、谨慎-粗心、主动-被动等)让受辅者自行回答再经由辅导员的协助澄清其对自我的了解并进行媒合的工作。 虽然帕森斯本人并未触及任何心理测验的问题但其所提出的自我分析概念以及所胪列的自我观察项目可说将关乎职业选择的个人特质做了详细的探究在理论与实务上对个人的职业选择或企业的甄选员工均有前瞻性的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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