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惠原则是什么意思词义解释来源:辞书
1:互惠原则或称恕道原则是当代理论伦理学所认可的道德原则之一意指「仁爱、互惠、宽恕」等德性也就是孔子所言:「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和基督教〔圣经〕所揭櫫的金科玉律(The Golden Rule):「你愿意人怎样待你你也当怎样待人。」根据互惠原则来看道德规范应该是「可欲的」(desirable)而不只是「所欲的」(desired)。 「可欲的」道德规范可从两方面加以分析:一是道德的可普遍性(universalizability);一是可逆转性(reversibility)。关于道德的可普遍性方面所蕴涵的问题是:「若每个人都要作某件事时你是否会判断某事为对的?」康德(Immanuel Kant 1724~1804)对此曾提出了道德的定言令式(categorical impe-rative)的观念此种定言令式具有道德价值而且是可以普遍化的但并不涉及任何实质目的。康德以为此种定言令式除了是普遍的法则外也是自由的法则与自律(autonomy)的法则每个人在决定自己的行动时都必须考虑别人的理性意志;每个有理性者都是值得尊敬的所以我们不应将别人当成工具而应当作目的来看待。亦即依康德之见道德若要具有普遍性它必须虑及别人而尊重别人的理性意志也就是必须考虑到「互惠原则」。至于道德的可逆转性方面所蕴涵的问题是:「如果站在其他人的立场你还会判断此事为公平的吗?」这显然也是一种互惠原则的表示。当代道德心理学家皮亚杰(JeanPiaget 1896~1980)曾根据康德的自律(autonomy)观念将儿童的道德发展分为「他律」(heteronomy)与「自律」并且认为此两种道德性(morality)与不同的社会互动(social interaction)有关;一是对于成人权威的尊重另一就是同侪间的互惠性(reciprocity)。郭尔保(Lawrence K?hlberg 1927~1987)也曾根据自律的观念论述儿童道德推理(moral reasoning)的六个发展阶段其中「互惠性」观念内涵的发展也占有重要地位。对于大部分的道德学者而言成熟的道德准则应该是可欲的与自律的而此种可欲的与自律的道德为了要能达成普遍化与可逆性个人必须撇弃自我中心的道德观转而强调尊重他人的互惠性。 在当代的理论伦理学中有许多学者认为一些道德哲学上的主要概念如善(good)、正义(justice)、幸福(happiness)等很难作出明确的界定是故仅能以一种较为合理的「道德的互为主体性」(moral intersubjectivity)的分析建立一些较形式、高层次的道德原则作为道德判断的规准。在他们所提出的高层程序原则(principle of procedure)中互惠原则即是其一;与其他的道德原则如吾-汝原则(principle of I-Tnou relationship)、公平原则(principle of impartiality)、自由原则(principle of freedom)与自律原则(principle of autonomy)等都是程序原则的理性论证之共同基础。若非藉由这些较明显的原则程序原则将流于空幻的形式。
互惠原则是什么意思词义解释来源:辞典修订版
1:国与国交往时依平等原则互相给予相同或类似的权利承担相同或类似的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