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鸣曲式是什么意思词义解释来源:辞书
1:奏鸣曲式是音乐的基本形式之一通常使用于奏鸣曲的第一乐章也就是包括交响曲、弦乐四重奏等室内乐形式的第一乐章;有时也使用于一个独立的乐章中如交响诗和序曲等。因此奏鸣曲式有时也称为「第一乐章形式」或「奏鸣曲快板形式」(sonata-allegro form)。有时奏鸣曲式也用于奏鸣曲的第二乐章(慢板)或终乐章中而协奏曲(concerto)中的第一乐章则是奏鸣曲式修正形式。 奏鸣曲式的基本设计有二部分此点与巴洛克音乐中的二段曲式有密切关联。第一个主要部分前有时有一段序奏(如果此一乐章其余部分为快板则序奏多为慢板)。第一部分中由主调(tonic)开始然后转调至属调(dominant)(或是其他的相关调性如当主调是小调时属调则为关系大调)。在古典时期的大部分作品中第一部分常常会加以重覆但在现代的演出中重覆部分则常省略。在第一部分中的二个主要调性有时呈现出明显的对比主调部分称为「第一主题」(first theme)属调部分则称为「第二主题」(second theme)联结第一主题与第二主调间的转调乐段有时称为「过门」(bridge)。而全体第一部分常称为「呈示部」(exposition)。 在奏鸣曲式乐章的第二部分中首先是包括了一个转调的乐段这个乐段通常有相当的长度与复杂性其目的是在从第一部分之属调结尾回到原来的主调。因为这个转调的乐段通常是在呈示部的主题材料基础上来发展的所以通当又称为「发展部」(development)或是「幻想部」(fantasia section)。与回到主调同时发生的是「第一主题」的再度出现这是「再现部」(recapitulation)的开始。随着第一主题的重述第二主题也再度以主调的方式重述出来因此此时的过门乐段必须加以修改。再现部之后有时还有一段尾奏(coda)用以结束这个乐章。在一些古典时期的作品中甚至还把第二部分予以重覆。 总之奏鸣曲式中最重要的特点有二:其一是在第一部分中因调性对比所生的紧张关系;二是在第二部分中作曲家藉着回归主调与主题重现等等方式使这种紧张关系获得解决。由此可知奏鸣曲式的典型特点是与主属调的调性有密切关系也因此当现代音乐对于调性加以忽略或抛弃时奏鸣曲式的本质也起了基本上的改变。在无调性的音乐作品中只要其与呈示部、发展部与再现部有类比关系就会视为奏鸣曲式的例子。
奏鸣曲式是什么意思词义解释来源:辞典修订版
1:一种乐曲形式。分呈示部、开展部、再现部三个段落。为奏鸣曲、重奏曲、交响曲或协奏曲等乐曲中的主要乐章。也称为「第一乐章曲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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