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发法是什么意思词义解释来源:辞书
1:启发法是一种引起或激发的教学方法与注入、灌输相反。教学上强调启发法时教师应设法使学生放弃被动接受与等待的心理立于探索者的立场自己去努力发现原理原则;此时教师所用的方法便是启发法。因此启发法的要旨是:(1)促使学生自觉进而主动学习; (2)激发学生兴趣与好奇使之愿意持续的进行探究活动; (3)提示一些线索以方便学生充分运用感官、思考来解答疑惑、收集资料; (4)适度的回馈及鼓励使学生体会发现的乐趣除了好奇心的满足也有外在的报酬; (5)对于学生提出的解释及多方的尝试以少设限的态度允许其有尝试错误机会; (6)不要求学生一味的接受师长、书本所提示的道理允许其对既存观点加以质疑与挑战。 中西对于启发法之使用皆有闻名的实例:中国〔学记〕中曾提出「道而弗牵」、「强而弗抑」、「开而弗达」三种原则。启发法并不是无节制的任由学生去活动教师仍要对教育环境进行适当的设计与规划〔学记〕中也提出了「禁于未发」、「当其可」、「不陵节而施」、「相观而善」四种原则。孔子也于〔论语·述而篇〕中说到:「不愤不启、不悱不发」强调教师应允许学生先思考尝试必要时再协助其突破困境。 西方启发法之运用以古希腊哲人苏格拉底(Socrates 470~399 B.C.)的「产婆法」开始。十九世纪末阿姆斯壮(H.E. Armstrong)于英国亦大力提倡启发法认为自然科学的教学不应局限于既有科学知识的灌输而应着重于学生的主动探索以发现科学原理;他的看法影响了当时的科学教学。二次大战以后西方科学教育及教育理念因应皮亚杰(J. Piaget 1896~1980)、布鲁纳(J.S. Bruner)之观点盛行布鲁纳所提倡的探讨发现教学法这些都是启发法运用的实例;虽然在名称上不同但基本精神仍属启发法之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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