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屡为蜀人得,毋乃天见私”是出自《苏轼》创作的“送司勋子才丈赴梓州”,总共“39”句,当前“屡为蜀人得,毋乃天见私”是出自第30句。
“屡为蜀人得,毋乃天见私”解释: 《屡为蜀人得,毋乃天见私》这是一首宋诗,作者是苏轼。这首诗的大意如下: “我多次为蜀地的人们获得他们想要的东西,难道这不是上天的偏爱吗?” 从创作背景来看,苏轼在熙宁年间担任地方官,期间他关心百姓疾苦,甚至运用自己的影响力帮助人们。这首诗是他这种行为的一种自述和肯定。 对于这句话的评价,我认为它既有苏轼作为官员的责任感,又有他对百姓深厚的人文关怀。同时,这句诗也体现了中国古代儒家“民为邦本”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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