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在世不孝,使父母翁姑愁闷烦恼者,掷入此狱,再交各小狱加刑。
2:虽滥以禄位收天下人心,然不称职责,寻亦黜之,或加刑诛,挟刑赏之柄以驾御天下,政由己出,明察善断,故当时英贤亦竞为之。
3:在英国监狱中袭击波斯湾战犯的三名囚犯被加刑。
4:为了改变这种现状,本文试图通过论述再审不加刑原则的正当性,深入剖析这一原则所蕴含的价值理念。
5:在刑罚体系中,主刑中的死刑、无期徒刑,附加刑中的没收财产、剥夺政治权利均不应适用于未成年人,附加刑中的罚金刑对未成年犯罪人的适用应做严格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