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它有别于一般民事损害赔偿原则,是海商法所特有的保护船舶所有人、救助人等责任限制主体的法律制度。
2:倘若司法管辖区不允可以上项的隐含保证的免除,但却允可有一定最大程度的责任限制,则我们的保证会局限至该程度。
3:第七十九条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和先予执行等程序所涉及的担保,可以参照本章规定。
4:但是保险公司保险单又规定了免赔额、共同保险条款、责任限额,从而使存在不当行为的董事自己承担一部分损失和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