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东会作为公司权力机关,已名不符实,发生了本质变异。
2:规定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名不符实,无法配合归责原则体系发挥应有功能。
3:那匹慢吞吞的老马而言是名不符实。
4:在正式任期内,发现乙方虚报资历、名不符实、不能胜任任职工作的,甲方则无条件解除本合同。
5:作者通过对十多年贯标工作实践的总结和思考,认为贯标工作脱离实际、认证结果名不符实是其主要的弊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