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詹姆斯?格里登本人曾经在摩根大通工作多年,他的律师事务所经过无记名投票承接了明富环球金融集团破产案,因此,他的立场不足为奇。
2:而在去年的议会选举投票中,爱沙尼亚人获准通过因特网进行无记名投票。
3:选举权必须普及而平等,并应以无记名投票法行之,以保证选民意志之自由表现。
4:比如说,如果他的民主党同仁试图废除没有加入工会的员工有权进行无记名投票的权利,那么参议院的共和党人就会阻止他们。
5:无记名投票可以防止选举作弊。记名投票可能会招致贿选的弊病,但有时候会带来其它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