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则有刑辟,幽则有神祇.苟免勿私喜,鬼得而诛之”是出自《白居易》创作的“读史五首”,总共“38”句,当前“明则有刑辟,幽则有神祇.苟免勿私喜,鬼得而诛之”是出自第29句。
“明则有刑辟,幽则有神祇.苟免勿私喜,鬼得而诛之”解释: 首先,我们需要解析这句诗的含义。白居易的这首《读史五首·幽神祇》,反映了中国古代对于道德法则和信仰的观念。 1. "明则有刑辟,幽则有神祇":表明了在光明的地方(法律面前),邪恶行为将受到惩罚;而在幽深之处(信仰的世界),精神寄托于各种神圣的存在。 2. "苟免勿私喜,鬼得而诛之":告诫人们不要因为逃避责任(苟且)而违背公正(勿私喜)。如果有这样的行为(让鬼得逞),最终的结果是受到法律的制裁(诛之)。 创作背景与感想: 这首诗是白居易在唐代历史和文化背景下,对道德规范、信仰观念的一种思考与表达。当时的唐朝社会繁荣,人民对于道德约束和社会公正有着较高的要求。 我对这句话的评价: 这句话体现了中国古代哲学中的道义观念和法制精神。它告诫人们要遵循道德原则,不能因私利而违反公理。同时,也强调了法律的作用,认为任何背离法律的行为最终都将受到惩罚。 总的来说,这是一句寓意深刻、在当时社会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警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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