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持法太急者,其锋不可犯,而其势未可乘”是出自《苏轼》创作的“留侯论”,总共“34”句,当前“夫持法太急者,其锋不可犯,而其势未可乘”是出自第13句。
“夫持法太急者,其锋不可犯,而其势未可乘”解释: 首先,我们需要理解这句话的字面意思。这句话出自苏轼的《留侯论》,原文是:“夫持法太急者,其锋不可犯,而其势未可乘。” 1. "持法太急":指的是执行法律或者管理策略过于严厉或苛刻。 2. "其锋不可犯":这里用“锋”比喻尖锐,不轻易被侵犯。意味着这样的执行方式如同利刃,任何挑战都会被视为挑衅。 3. "而其势未可乘":这句话暗示即使这种严格的执法策略有其威慑力,但也不容易找到突破口。即它的强硬并不意味着没有漏洞可以利用。 创作背景:《留侯论》是苏轼为张良的智谋和谦逊品格所写的评论文章。这篇文章反映了作者对于法律执行以及人生智慧的独特见解。 评价:这句话具有深刻的哲理意味。它既批评了过于严苛的执法方式,又提醒人们要善于利用规则的漏洞。同时,苏轼以历史人物张良为例,生动形象地阐述了他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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