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不卖公器”是出自《王维》创作的“献始兴公”,总共“17”句,当前“所不卖公器”是出自第12句。
“所不卖公器”解释: 《所不卖公器》这是一首唐代著名诗人王维的诗歌,因其表达对于公共器物绝不私售的决心而得名。 诗句大意是:“我所有的物品都不会私下卖给有权者。”这里的“公器”指的是为公众服务的物件,如官府的财物、用于公益事业的物资等。 创作背景方面,唐朝政治相对清明,王维这样的士人有较高的道德追求和社会责任感。这首诗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表达了诗人对于公共物资源尽其责的决心。 评价方面,这是一首富含儒家伦理和道家无为思想的诗歌。它强调了公器不能私用,体现出唐代社会对公正公平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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