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训延乡村”是出自《王维》创作的“同庐拾遗过韦(一作章·非)给事东山别业二”,总共“42”句,当前“庭训延乡村”是出自第22句。
“庭训延乡村”解释: 《庭训延乡村》这句话出自唐代诗人王维的一首诗。在古汉语中,“庭训”通常指家庭的教育或训诫;“延乡村”则意味着将这种教育推广到乡村。 当时的创作背景,可能是在王维看到家族内外因教育而改变时产生的感慨。他可能想通过这首诗表达对教育公平,以及农村文化提升的关注。 对于这句话,我认为它既具有深刻的家庭伦理内涵,又展现了诗人广泛的社会关怀。在古代诗歌中,这样的主题和情感表达方式无疑具有很高的艺术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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