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有目击事,敢布之庙堂”是出自《刘基》创作的“赠周宗道六十四韵”,总共“63”句,当前“走有目击事,敢布之庙堂”是出自第11句。
“走有目击事,敢布之庙堂”解释: 这句诗出自刘基的《赠周宗道六十四韵》。在这首长篇诗歌中,诗人描述了社会动荡、民生疾苦的情景,并表达了自己对时局的看法以及希望改革的愿望。 “走有目击事,敢布之庙堂”这句话的意思是:我亲眼目睹了许多事情,敢于把这些情况向朝廷报告。这里的“走”是指诗人自己,“目击事”指的是他所看到的种种社会问题和不公现象。“敢布之庙堂”,则是说他愿意将这些事实直接呈报给朝廷,希望引起高层的关注并采取行动。 这句话反映了刘基作为一个有责任感的知识分子,在面对社会乱象时勇于发声的态度。他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能够促使统治者认识到问题所在,并进行必要的改革以改善民生和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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