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中归计定,一半为尚书”是出自《白居易》创作的“酬令狐留守尚书见赠十韵”,总共“10”句,当前“洛中归计定,一半为尚书”是出自第10句。
“洛中归计定,一半为尚书”解释: 《洛中归计定,一半为尚书》是唐代诗人白居易的作品。这是一首七言古诗,通过描绘主人公在洛阳(洛)地区准备回归,并且已经决定了以做尚书一半的身份作为归计的情景。 创作背景感想: 这首诗大概创作于唐宪宗时期,当时白居易任秘书省校书郎等职,有机会接触到朝廷的事务。此诗反映了他在官场中可能面临的取舍和归宿的思考。 评价: 这首诗语言简洁明快,形象生动,展现了诗人敏锐的洞察力和深沉的人生哲理。同时,通过描述个人经历,白居易展示了自己在官场和生活中的真实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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