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稽首再拜之,自愧非仙才”是出自《李白》创作的“游泰山六首(一作天宝元年四月从故御道上泰”,总共“48”句,当前“稽首再拜之,自愧非仙才”是出自第11句。
“稽首再拜之,自愧非仙才”解释: 首先,我们需要理解《稽首再拜之,自愧非仙才》这句诗的意思。根据常见的古诗词翻译原则,"稽首再拜之"意思是行稽首的大礼(稽首是中国古代的一种跪拜礼,比通常的磕头更高规格)并再次行礼拜敬;"自愧非仙才"则表达的是诗人内心的谦逊和自我评价,他自认为不具备成为神仙那样的才情。 创作背景感想:这首诗可能是李白在天宝元年四月随皇御道去泰山游历时所作。诗中透露出李白对自身才情的谦虚认知以及对自然景色的热爱和敬畏。 评价:这句话充分体现了李白的诗人气质,他不以自我为中心,而是通过对自己才情的自愧来表达对天地自然的敬仰。这种谦逊与自信并存的态度在文学史上是一种难得的艺术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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