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典郡归,所得非金帛”是出自《白居易》创作的“洛下卜居”,总共“12”句,当前“三年典郡归,所得非金帛”是出自第1句。
“三年典郡归,所得非金帛”解释: 题目:“三年典郡归,所得非金帛” 这是一首古代诗人白居易以自己的经历为素材创作的诗。在古代,典郡通常是指地方官员治理一郡政务的过程。这首诗描绘了诗人三年在外担任地方官后回归故里的情景。 诗中提到“所得非金帛”,意味着诗人通过三年的努力,收获的并非传统的金银财宝,而是更深层次的精神财富和个人成长。 我的感想:白居易的这句诗反映了他在权力和物质诱惑面前的坚守。他把个人价值的提升视为最大的收获,这种人生态度值得我们学习。 评价:这句话体现了白居易作为唐代杰出诗人的人格魅力。他不追求表面的奢华,而是更关注内在的成长和个人价值的实现。这是对物质主义的一种深刻批判,具有很高的历史和文化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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