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嗟乎!事有大谬者,又不可一二而言,然亦不能不粗陈于左右”是出自《白居易》创作的“与元九书”,总共“192”句,当前“嗟乎!事有大谬者,又不可一二而言,然亦不能不粗陈于左右”是出自第68句。
“嗟乎!事有大谬者,又不可一二而言,然亦不能不粗陈于左右”的下一句是:“仆始生六七月时,乳母抱弄于书屏下,有指“之”字、“无”字示仆者,仆口未能言,心已默识”
嗟乎!事有大谬者,又不可一二而言,然亦不能不粗陈于左右 仆始生六七月时,乳母抱弄于书屏下,有指“之”字、“无”字示仆者,仆口未能言,心已默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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