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轩弄郡章,得人方付此”是出自《刘禹锡》创作的“送湘阳熊判官孺登府罢归钟陵因寄呈江西裴中丞二十三兄”,总共“20”句,当前“临轩弄郡章,得人方付此”是出自第10句。
“临轩弄郡章,得人方付此”解释: 首先,我们需要理解原诗及其背景。您的诗句“临轩弄郡章,得人方付此”出自唐代诗人刘禹锡的《酬乐天扬州初逢席上见赠》。 这两句的意思是:站在高处观察和处理政务,关键在于得到合适的人才来共同承担工作。 创作背景:公元815年,唐朝发生“永贞革新”,刘禹锡因支持革新而被贬至边远地区。这首诗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刘禹锡通过对自身境遇的描绘,表达了对人才重要性的深刻认识。 评价:这句话形象生动地揭示了治国理政的重要环节——人才的选拔和运用。它不仅具有深厚的历史文化内涵,也富含现代政治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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