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须显戮,谁举汉三章”是出自《李商隐》创作的“故番禺侯以赃罪致不辜,事觉,母者他日过其门”,总共“4”句,当前“杀人须显戮,谁举汉三章”是出自第4句。
“杀人须显戮,谁举汉三章”解释: 首先,我们需要逐句解析这首古诗,并结合当时的背景来理解。 1. "故番禺侯以赃罪致不辜": 这句话讲述了一个过去的故事。在古代的某个地方(如番禺),有一个名叫“番禺侯”的官员,因为贪污受贿而被定罪为不公正(不辜)。字面上是说犯罪行为导致了无辜者的遭遇。 2. "事觉,母者他日过其门": 这部分继续叙述,当这个错误的判决被揭露时(事觉),这位官员的母亲(即上文提到的“母者”)在未来的某一天会经过他的家。这句话似乎是在暗示,正义总会得到伸张,即便是在时间的长河中。 创作背景:这首诗是李商隐在晚唐时期所作,反映了那个时代人们对于公正和腐败的态度,以及对社会现象的深思熟虑。 评价: 这句诗深刻地揭示了正义终会战胜邪恶的主题。语言凝练,意象生动,寓言式的手法使得观点更加深入人心。在李商隐众多诗歌中,这首作品无疑是他思想与艺术高度融合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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