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县传明诏,循山得胜游”是出自《苏轼》创作的“壬寅二月有诏令郡吏分往属县减决囚禁十三日”,总共“78”句,当前“分县传明诏,循山得胜游”是出自第2句。
“分县传明诏,循山得胜游”解释: 《分县传明诏,循山得胜游》是一首描述行政管理和自然风光游览的古诗。诗句中提到了“壬寅二月有诏令郡吏分往属县减决囚禁十三日”,意思是说在壬寅年的二月份,朝廷发布命令,让郡吏们各自前往所属的县,对一些案件进行裁决,并将被囚禁的人释放,期限为十三天。 创作背景:苏轼生活在宋朝,诗作多反映其个人经历和当时社会风貌。这首诗可能是在推行减刑、安抚百姓等政策背景下创作的,旨在传达朝廷的决心和对民生的关注。 评价:这句话形象地描绘了古代行政管理的一个场景,展示了政府部门在特定时期的决策与行动。同时,它也体现了苏轼诗歌的特点,即既有现实的反映,又有深刻的哲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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