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是什么意思词义解释来源:辞书
1:「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为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国际组织「联合会」(U.N.)在联合国大会(The U.N. General Assembly)下于一九四六年十二月十一日所成立的附属机构当时命名为「联合国国际儿童急难救助基金会」(The U.N. Intenational Children's Emergency Fund)。由于「儿童急难救助基金会」长期且普遍性的关注照顾开发中国家数以百万计儿童的营养不良、疾病、失学等问题促使联合国大会于一九五三年将其「国际」(International)及「急难」(Emergency)两字自名称中摘除以利该基金会扩展业务与功能。 基金会在联合中学是一个半独立的附属机构必须向「社会暨经济理事会」与联合国大会负责。基金执行委员会是由「社会暨经济理事会」中选出四十一位代表设定基金会的策略并且每年度均集会一次审查基金的运用计划。基金会财源三分之二由各会员国捐赠三分之一由出售卡片及募款活动补充。基金会补助支援的国家分三种类型: 第一种类型由联合国设定的是必须给予特殊支援的国家如:低度开发国家、在某种特殊状况下须得暂时性补助的国家、儿童人数低于五十万的小国家。 第二种类型为中度开发国家基金会中此种一般性补助国家占三分之二。 第三种为补助有特别需要的进步中国家例如缺乏专业人员等另外也延续早期基金会的急难救助角色提供食物、衣服、毯子、医药、接种疫苗甚至运输工具等给受到长期冲击下的儿童使其能重生与复原。 由于基金会的功能运作良好不仅在一九六五年因为促进并提升国际间的手足合作情谊而得「诺贝尔和平奖」联合国又特别指派该基金会为一九七九年国际儿童年的领导机构负责该年度的一切活动的筹画与协调工作并促进国际间的合作。 基金会的出版品有〔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年度报告书〕、〔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实况年报〕、〔世界儿童现状年度报告〕、〔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消息季刊〕等。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对全世界的儿童福祉具有前瞻性及务实性的领导作用是全人类保护人类珍贵资产-儿童的重要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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