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书局是什么意思词义解释来源:辞书
1:书局是指出版图书或贩售图书的机构其业务由官方主持者即称为官书局其源始则起于清朝中叶。 刘国钧在〔宋元明清的刻书事业〕中说:「印刷术发明以后就产了刻书事业。但是当时虽还没有出版这样一个概念。购置稿本刊刻版片印刷、售卖、保护所有权等一系列的组织活动已经自然而然地产生出来。因而也就很接近于现代所说的出版事业了」。然而最先推动此一活动的应是官方。如宋元明时期的国子监、茶盐司、漕运司、内府、藩府、路府州县学、及官方的书院都是主持刻书事业的单位。凡是由此等机构所刊刻的图书皆称官刻本。清朝中叶以后各省县及书院所刻的图书虽亦称为官刻本但是出版时均冠有「某某书局」因而特称局本或局刻本当吾人谈及局刻本时实局限于官书局所刊刻的图书而言。 官书局普设于清朝显然系清朝中叶历经太平天国战乱的影响。乾(隆)嘉(庆)以还江浙素称文物最盛之区洪(秀全)杨(秀清)兵燹所及文物荡然无存士子无书可读官吏办案乏依据斯时也曾国藩领兵平乱目睹或亲受当时所呈厄运以他这样注重传统文化的人欲振兴文化实义不容辞。咸丰11年(1861)逋克安庆即遣人采访遗书并着手刊刻。同治3年(1864)拟就〔书局章程〕正式设局于安庆(后迁金陵)。「择书之尤要者循列重加刊刻」「听书付印售以广流传」。此新设之书局即「金陵书局」后称江南官书局者。 在振兴文教必先刊刻书籍的大前提下各省风起云涌以资响应。李鸿章的湖北崇文书局(1867)、马新贻的浙江书局(1867)、丁日昌的「江苏书局」(1868)等刊刻书量之多校刊之精堪称本本皆佳构自是迄光绪年间江、浙、赣、鄂、湘、川、冀、晋、鲁、豫、甘、闽、粤、滇诸省皆有官书局之设置以江苏省而言就有江南、江楚、淮南、苏州、上海、扬州等6个官书局。 官书局经济来源或出诸自资或挪借公府闲款、或劝募、或捐献、或请公款补助、或自给自足在经费不足、工价上涨、刻工难觅的艰苦情形下为保存一代文物而惨澹经营其精神实令人无限敬佩。但是也因为各书局的资金不足加上所印书又多不合时宜官书局的没落似可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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